行政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行政检察/

力破“粉蓝”之框 护佑生命多彩飞扬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衔接纪实

时间:2023-11-29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滕妃

编辑:付家鑫

录入:付家鑫

审核:陈鹏

【字体:  
2023年10月,随着涉案工作室网络社交账号被下架及违法行为人被行政处罚,为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双向衔接贯通发力,共同保护妇女权益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双向衔接”发掘线索
2023年7月,前进区某代表委员在“抖音”平台发现某摄影工作室,称可以向孕妇提供0岁宝宝彩超摄影套餐服务,代表委员认为该服务可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随即通过“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线索移送函”,将该线索移送至前进区人民检察院。这是自2023年5月前进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决议》以来,第一例由代表委员移送的问题线索。前进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

力破僵局调查取证
由于该工作室采取预约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检察干警敲门后无人应答,无法进入工作室内确认是否存在违法项目,给调查取证造成一定难度。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以时下正热的新媒体宣传推广方式为切入点,通过线上平台取证+实地勘察验证结合方式,将现有证据进行串联,形成闭合的证据锁链,排除合理怀疑,得以认定案件事实及社会公益损害结果。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工作室以向孕妇提供胎儿彩超摄影套餐(套餐内包括宫内胎儿彩超摄影照片一张和暗示胎儿性别的粉色或蓝色实木相框一个)服务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此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集智”听证督促整改
9月5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损害社会公益案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参加,听证会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医疗领域专家作为人民监督员出席会议,会上各方代表围绕违法行为是否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益以及后续整改与治理等多个问题发表意见进行有效论证,形成了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听证意见。9月6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向行政机关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主管部门尽快取缔该摄影机构违法服务项目,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10月,行政机关在认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涉案工作室及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该工作室在网络媒体上的社交账号及宣传广告均已下架处理。
 
汲取力量推动治理新提升
检察官在调查时发现,该工作室为扩大社会知悉度,雇佣本市拥有23万粉丝量的知名网红拍摄宣传视频,该视频当日一小时评论量近百余次,网红主播利用自身平台流量公然宣传违法活动,传播违法信息,社会影响恶劣。同时也反映出部分网红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网络宣传边界意识欠缺的社会问题,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本案向前进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代表委员建议函》,建议前进区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组织网络表演和经纪机构人员学习主播行业规范,进一步加深属地网络主播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共同营造积极健康、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对于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中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揣伟佳给予充分肯定。下步工作中,前进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深化“人大+检察”工作模式,不断汇聚公益保护合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

检察官小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实施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是违法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会引发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等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伤害女性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4002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