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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导式教学——为控申检察工作提供新动能

时间:2021-07-12

来源: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翟秋馨

录入:付家鑫

审核:孙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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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传导式教学——为控申检察工作提供新动能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了解、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7月8日上午,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传导式教学,向大家传导控申检察部门业务知识,由参加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信访系统2.0系统填录业务实训工作的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翟秋馨作为讲课人。此次传导式教学以“检心换民心”为主题,主要内容涵盖了控申检察部门工作原则、控告申诉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及工作流程等内容。

   此次传导式教学,从控申部门所涉及的几大信访类型展开,分别详细讲述了每个信访类型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流程。详细阐述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工作内容,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和申诉,在控申检察部门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总抓手,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
   
  培训就培训的收获和体会,结合实际工作,围绕控申部门工作,以视频与PPT、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等方式,向大家进行传导、分享学习心得,具有较强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课堂上气氛活跃,充分的调动了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对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了解。
  课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传导式教学使其受益匪浅,通过这种传导式教学,分享参训感悟和成果,能够切实强化培训效果,扩大培训覆盖面,促进检察队伍整体提质升级。
  该院党组表示,作为基层检察院,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上访群众体会到温暖,对我们更加信任。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牢记控申检察部门一天的主要工作就是践行“暖民心、顺民意、维民权、释民惑”,努力做好群众工作,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制温度和公平正义,架起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连心桥,应用法律的准绳维护人民利益,为群众寻求最准确的法律途径妥善处理问题,真正的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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