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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上门听证解民困,司法救助暖人心

时间:2024-04-07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翟秋馨

编辑:付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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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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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职能,给予群众人文关怀、为困难群众提供民生保障的同时,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情,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28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会开在被害人家门口。

2022年11月,被害人赵某因一起危险驾驶案造成轻伤一级,丧失劳动能力,作为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家中两个孩子尚在读书,尚有老人身患重病常年需要治疗,全家经济生活重担紧靠丈夫一人微薄收入维持,生活十分困难。发生车祸以来,肇事者侯某及其家属从未主动赔偿,导致赵某家里的生活状况急转直下,陷入极端困境。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筛查,掌握了本案线索,办案人员主动联系当事人赵某,核实案件相关情况,深入被害人居住社区及家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调查工作,对被害人伤情、医疗情况、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以及交通肇事责任人侯某的财产赔偿能力进行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赵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鉴于赵某的身体情况,3月28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伟邀请佳木斯市人大代表、前进区妇联主席、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社区网格员共同来到被害人家中对此案件进行了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吕伟就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听证工作有关规定以及案件基本情况及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司法救助意见,申请人阐述了生活状况以及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理由。随后,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生活状况、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发表意见,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并认为检察机关组织上门听证这一举措,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身体状况以及家庭情况,让检察服务更接地气,也直观展现申请人的生活状况,让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决定。

敲开百姓门,走进民心处。“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易公开听证常态化工作要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是“检护民生”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从源头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巩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实年”活动成效,继续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能动作用,扎实做好“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帮助群众纾解难题,坚持检察服务零距离,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真正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传递司法温度,彰显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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