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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院: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3-10

来源: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屏霖

录入:付家鑫

审核:运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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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抓基层强基础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佳木斯市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保障。

  一、强化监督理念,培养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思维。一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部署要求,树立“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履职目标,围绕中心大局,立足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二是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牢记服务大局这一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做到精准监督,在工作中时刻培养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检察监督思维,做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升办案质量与司法公信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体系。一是对人民法院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工作,通过调阅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卷宗等材料,审查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保证公正司法,强化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我院在审查过程中,就人民法院未“依法退还案件受理费”、“收取败诉方诉讼费用”等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二是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主动介入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方式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贯彻倾听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核心利益的司法理念。我院在某超市借款纠纷案件中,运用主动介入的方式开启公开听证,有效开展了支持起诉工作。三是改变固有“坐堂问案”的方式办理行政检察案件,通过积极梳理摸排线索的方式,主动寻找行政争议案件开展化解工作,在工作中采用公开听证的形式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中心、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开展化解工作,通过与当事人交谈沟通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促成行政争议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量。一是要把握检察机关自身的法律定位,聚焦自身的法律职责,大力加强检察监督,深化检察监督工作体系,将检察工作高质量运行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与人民法院在调阅案卷等问题达成共识,制定调阅卷宗实施办法,使检察监督工作方便、快捷、高效。三是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建立健全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相互衔接,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避免“一发了之,坐等回复”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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