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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1-01-17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周绍忠

编辑:付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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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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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努力为区域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各项检察工作在发展中稳进,在实践中落实,在创新中提升,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真正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自觉,展现检察作为
  (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5日,我院30名党员志愿者干警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至山水街道办事处所辖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配合社区网格员和医护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生活保障服务,实现全时段严密监测。同时,工作组在多多集团、山水棚户区、新立社区、宏达社区、千里宾馆、康居家园共计6个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登记卡点,全天16小时轮流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并做好登记,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历时三个月时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抗疫任务。
  (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实际走访帮扶了14家民营企业,撰写了14篇宣传文章及企业调研报告。同时,我院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律师、法学专家共同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次。
  (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32人,其中提起公诉恶势力集团案件1件29人、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3人。强化“打财断血”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督促公安机关对恶势力犯罪财产予以追缴。从检察自觉的高度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我院依法改变“黑”为“恶”性质案件1件、改变恶势力团伙为普通犯罪1件。坚决贯彻“两个一律” “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移交 “保护伞”线索1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5次。
  (四)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6件9人。同时,在控申接待工作中耐心接待信访人,认真摸排案件线索,今年成功办理3件司法救助案件。
   二、坚持为民司法,发挥检察作用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受理批捕案件59件93人,已审结56件88人,不批准逮捕7件14人;受理起诉案件111件172人,经审查公诉108件165人,其中不起诉8件10人;其中涉黑恶案件1件3人;一审宣告判决110件169人;制发检察建议5个,目前均已收到回函;监督立案5件;对7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同案犯7人;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6次,对94件14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时值班律师及辩护律师在场率达100%,认罪认罚案件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与采纳率均为100%。
  (二)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外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局及街道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争取支持,形成合力。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律师参与接待等制度,有效提升接访效果。三是严格抓好“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节点任务。四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国两会期间,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未发生涉检进京到省访。
  (三)互联网+网格化创新工作
   我院坚持把“网格+检察”作为融入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围绕全区大局,发挥职能优势,在网格工作中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社区、保障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四)公开听证审查不起诉案件
   一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确保案件办理结果既公开透明又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是对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在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目前我院已对两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会议内容被省院、市院简报刊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提质增效,强化检察监督
  (一)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提升监督质效。我院与前进公安分局签署了《关于加强对公安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意见》,于2020年8月26日派驻检察室正式在前进公安分局挂牌成立。目前本院已通过派驻检察室适时介入案件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次、立案监督5件。二是多项延伸,确保未成年检察无死角。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梳理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传递办案理念,体现办案质效,其中《刘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市院评为典型案例。三是实行值班律师制度,促进检察工作多赢。按照与前进区人民法院会签的《关于加强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与区法院沟通,形成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量刑合力。四是树立典型案例意识,加强规范法律文书制作。2020年度省院从149个基层院和16个分市院中评选的7篇优秀法律文书中,我院制作的《于某某非法经营案》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被省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印发全省参考学习。
  (二)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
   截止12月底,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16件,其中民事提请抗诉1件,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4件、民事执行监督2件、支持起诉3件、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件,行政非诉执行3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
  (三)做强公益诉讼检察
   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清理行动”,对“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中160余家店铺未按规定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0份,督促问题整改;开展“整治违规经营药品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辖区社区、学校、医院周边的药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类案线索3件,个案线索1件,对13家药店提出整改意见,保证百姓用药安全,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环境;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做到了调查走访全覆盖,针对4家托幼机构食品过期问题、4家校园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摸排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线索,回应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完成对辖区18所中、小学校周边近70家卷烟零售点的调查走访,对“警示标志”设置存在问题的13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市烟草专卖部门加强监管。《公益诉讼在行动》被国家级媒体《人民法制网》转载;《公益诉讼工作成果得到人大常委会肯定》被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
   四、坚持业绩考核,激发检察活力
  (一)实行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规定,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二是按照省院最新下发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做好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和动态调整。
  (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由检察机关牵头,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协调会,与三家单位会签《关于在前进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前进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例会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使办理同类案件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6天至23天,缩短为现在的3至7天,大幅度节约了司法资源。两年来,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名列全市前列。
   五、坚持党建统领,提升检察能力
  (一)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
   院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将党建履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考核,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年发表国家级宣传信息13篇,省级宣传信息8篇,市级宣传信息39篇。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六、坚持阳光司法,完善检察工作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今年11月初,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对我院刑检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议。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群和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联络工作实效。同时,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与代表联络工作7次。
  (二)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4件、法律文书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5条。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排律师阅卷24次。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以三种形式参与检察工作5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与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弱化,干警的民行检察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还需强化。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区委和市院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前进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疫情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金融等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是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提升司法效能,有力惩治犯罪。精准监督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实效,推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实质性违法问题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
   四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落实过问或插手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培养专业素能和职业操守,促进争先创优。狠抓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正面教育,强化以案示警,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自身腐败。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落实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夺取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前进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奋力谱写前进区新时代振兴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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