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19-12-27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周绍忠
编辑:梁超
录入:梁超
审核:周绍忠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检察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出发点,扎实开展检察各项工作
(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1、人员情况。本院总人数60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8个,实有人数36人,包括今年新招录公务员4人,其中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1人,江苏大学法律专业1人,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律专业1人,佳木斯大学法律专业1人,全部为女干警。
我院共有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8人,科员14人。院内事业编制7人,公益性岗位1人,聘任制书记员16人。男干警36人,女干警24人。我院设立党支部一个,共有党员40人,群众16人,结合实际情况,分为三个党小组开展党建工作。
2、检察官队伍序列情况。我院员额检察官10人,其中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3人(已考核完毕待批准),一级检察官5人,二级检察官1人。上周开展的检察官入额工作,我院共有2人符合入额遴选条件,相关报名材料已经报送至市院。检察官助理5人,书记员5人,法警2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其他人员9人。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3月8日,省院机构改革调研组来我院进行调研,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座谈中从各个角度汇报了我院工作实际情况,被省院、省委组织部领导肯定,由“3+2”模式改为“4+2”模式,并且“4+2”模式已经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现院内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业务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法律政策调研及检委会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办公室、政治部各司其职,负责院内综合类事务,纪检监察组为内设机构,省院没有明确,但此机构没有取消,负责“刀刃向内”监督全体干警的工作。
二、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切入点,努力创新刑事检察工作
截止2019年12月末,第一检察部共受理批捕案件122件129人,其中批准逮捕案件108件143人,不批捕案件17件19人,全部审结;受理起诉案件169件3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3件228人,审查判决121件190人,不起诉案件3件6人,平均办案时限为23天,平均结案率为80%,均为有罪判决,出席审委会3次。
截止2019年10月末,第一检察部共受理批捕案件97件123人,全部审结,受理起诉案件120件25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6件218人,审查判决131件206人,不起诉案件2件6人,
今年2月份以来,我院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适用程序、规范案件办理等四项措施,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我院已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111件150人,与1月份的仅有2件相比,适用数量大幅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为62.89%(按件数)和48.81%(按人数),分别排名全市第一和全市第二;同类案件办理的平均时间也由原来的16至23天,缩短为现在的3至7天。
2019年,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检察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出发点,扎实开展检察各项工作
(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1、人员情况。本院总人数60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8个,实有人数36人,包括今年新招录公务员4人,其中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1人,江苏大学法律专业1人,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律专业1人,佳木斯大学法律专业1人,全部为女干警。
我院共有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8人,科员14人。院内事业编制7人,公益性岗位1人,聘任制书记员16人。男干警36人,女干警24人。我院设立党支部一个,共有党员40人,群众16人,结合实际情况,分为三个党小组开展党建工作。
2、检察官队伍序列情况。我院员额检察官10人,其中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3人(已考核完毕待批准),一级检察官5人,二级检察官1人。上周开展的检察官入额工作,我院共有2人符合入额遴选条件,相关报名材料已经报送至市院。检察官助理5人,书记员5人,法警2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其他人员9人。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3月8日,省院机构改革调研组来我院进行调研,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座谈中从各个角度汇报了我院工作实际情况,被省院、省委组织部领导肯定,由“3+2”模式改为“4+2”模式,并且“4+2”模式已经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现院内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业务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法律政策调研及检委会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办公室、政治部各司其职,负责院内综合类事务,纪检监察组为内设机构,省院没有明确,但此机构没有取消,负责“刀刃向内”监督全体干警的工作。
二、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切入点,努力创新刑事检察工作
截止2019年12月末,第一检察部共受理批捕案件122件129人,其中批准逮捕案件108件143人,不批捕案件17件19人,全部审结;受理起诉案件169件3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3件228人,审查判决121件190人,不起诉案件3件6人,平均办案时限为23天,平均结案率为80%,均为有罪判决,出席审委会3次。
截止2019年10月末,第一检察部共受理批捕案件97件123人,全部审结,受理起诉案件120件25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6件218人,审查判决131件206人,不起诉案件2件6人,
今年2月份以来,我院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适用程序、规范案件办理等四项措施,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我院已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111件150人,与1月份的仅有2件相比,适用数量大幅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为62.89%(按件数)和48.81%(按人数),分别排名全市第一和全市第二;同类案件办理的平均时间也由原来的16至23天,缩短为现在的3至7天。
-
转变工作理念。我院组织召开由主要业务部门干警参加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高检院、省院、市院相关工作要求,引导业务部门干警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功能及适用原则,充分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行中检察机关是启动机关,居主导地位,公安机关是建议,法院是适用,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更是责任,法律赋予的这项职能,不用或者用不好就是失职。
-
强化组织领导。一是组建办案小组。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我院第一检察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抽出一名员额检察官及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建认罪认罚办案小组,集中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二是制定工作制度。牵头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协调会,与三家单位会签《关于在前进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前进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例会制度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地位。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文书制作与操作流程,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沟通协调,确定每周五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到区检察院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
严格适用程序。一是严格权利告知。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二是加强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切实加强对是否自愿认罪、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审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其认罪认罚的供述不予采信,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转为普通程序。三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权。认真贯彻“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又没有辩护人的,及时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确保其在获得及时、充分、有效法律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切实尊重和保障值班律师、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就量刑、程序适用等问题及时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规范办理案件。一是加强对“认罚”“从宽”等条件的把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认罪”不“认罚”,或者表面上“认罚”,背地里串供、毁灭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不赔偿损失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对被告人认罚,因无赔偿能力或者不能满足被害人不合理要求,而未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无法履行赔偿的,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对于“从宽”条件,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如何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对轻罪案件和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真诚悔罪并取得谅解、达成和解、不会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考虑从宽。二是进一步细化量刑建议标准。通过开展量刑建议研究培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等措施,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共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49份,法院采纳40份,采纳率81.6%。三是成立办案组对案件互评、互审,加强案件质量内部评查。在办案过程中,由办案组互相审查各环节的规范性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等),并对案件质量进行互评、互审、把关,各环节文书在互评审查后由包括组长在内的三名检察员签字后转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通过文书制作的规范化、精准化,进而全面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今年我院办理了一起市传染病医院三名科主任医生、市肿瘤医院两名科主任医生涉嫌销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身为医院中层骨干,明知是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仍然从他人处购进并销售给病患,虽主观上是为了患者减轻压力,却在客观上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在经过区公安、区政法委、区法院等多方反复讨论,并听取了两个医院院方的诉求等多方意见后,考虑到医院方面的人才流失、五名医生作为医疗骨干,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承担着全市传染病疑难重症诊治工作,在传染病领域的不可替代性,结合本案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致认为应对此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我院本着把握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原则,根据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具体情节大胆决定不起诉。我院正确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立足于本职,保护全区营商环境的做法,得到了两个医院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们的难点一是精准量刑问题,特别是缓刑建议和罚金刑的问题;二是程序方面检察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而法院用简易程序;三是适用缓刑方面,检法两家有一定的争议。以上问题在以后的工作遂步完善和解决。
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深入点,积极参与我区综合治理工作
扫黑除恶斗争是刑事检察工作的最基本职责的任务所在。我院第一检察部与政治部一起牵头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一检察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涉及检察工作的35项重点内容,22项背景资料清单,以及中央第14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整理装订我院迎接督导材料50余册,经市院2次督导检查,均取得了满意的反馈。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检察长带领扫黑办干警先后4次到区辖区火车站、客运站、西林公园等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制作条幅20余条,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展板3张,同时参加区新闻发布会1次。
(二)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业务知识。结合省院下发的应知应会汇编,召开多次学习培训会议,由党组成员孙宏国同志作为出题人组织了五次实战练习考试。
(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整章建制。与同级公安机关制定了《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召开公检法案件联系会议,并在扫黑办公室设立案件进度推进图版,及时更新案件办理情况,并定期向区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扫黑办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向上级报送办案经验,第一检察部主任洪爱善同志撰写的《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获刑》被市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送。
(四)依法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案件。今年我区办理了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此案卷宗达100余册,查清的被害人达到58人,被害人遍布在全国17个省市,工作量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检察长作为第一办案人,带领扫黑办案组全体同志连续加班二个月,在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也仍然没有懈怠,在侦查机关提出30余项补充侦查内容的同时进行跟进,对取证方向以及合理性全面把握,引导侦查机关,起到了主导作用。补充侦查阶段,我院办案组持续加班加点,多次组织参加研判会,对案件定性、罪责以及犯罪数额进行分析研判,仅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于2019年6月10日,将施一敏、吴熹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7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起诉到区法院,7月2日7时至7月3日1时50分公开审理此案,历经20个小时庭审活动,于8月3日公开宣判,该犯罪集团成员均被定罪,首要分子施一敏和吴熹鹏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最高刑为三年八个月,最低型为判处十一个月的刑期,判决后除了二个首要分子上诉外,其他人均表示不上诉。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从抓捕到审判,经过10个月时间,以检察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办案团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经历,在此案件发挥了主导侦查,“捕诉一体”优势,坚持精细等方面,压实责任,攻坚克难,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了实质性战果。
四、以“合理配置人员结构”为基础点,提高刑事检察人员素能
我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0名,2019年6月之前,第一检察部有员额检察官3名,其中包括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助理2名。2019年6月之后,我院办理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为了强化办案力度,进一步推进刑检队伍专业化和人才团队建设,将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书记员分配到第一检察部4名,并安排2名全日制法律本科检察官助理;现已通过员额检察官考试,增加2名员额检察官,2019年新考入的四名全日制法律专业公务员两名被安排到第一检察部任书记员。我院通过各种途径保障人员合理、适度流动,检力资源配置效能不断优化,现我院第一检察部共有5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聘任制书记员。第一检察部充分挖掘干警潜能,发挥每个干警的特长,做到优化互补、优化组合,现分两个办案组,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简办、重案精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将办案工作做精细,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
五、以“诉前程序案件办理”作为发力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9年,我院第三检察部共受理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全部为诉前程序案件,包括食品安全类47件,生态环境保护类1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2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份。除10月发出的2份检察建议外,其它41份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全部采纳,进行了纠错整改和书面回复。目前,尚无起诉行政机关至法院的案件。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工作实际,把诉前程序案件办理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主阵地和重头戏。紧紧依托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院主要领导积极与区人大请示沟通,亲自组织起草《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的意见》并提请前进区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意见》对诉前程序案件办理及被监督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保障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落靠。该做法被《检察日报》省院《龙剑网》省、市院《工作简报》刊发。
六、以“三个专项工作”作为落脚点,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市院党组的工作部署,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一要做到高度重视三个专项及重点工作;二要清醒认识三个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问题研究,提高工作质效,以专项和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四要进一步强化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增强其他部门联动的责任意识。
为了将“三个专项”实现区域全覆盖,一是开展大走访、大调查。调查走访是摸清底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基本路径。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本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餐饮机构、医疗机构、物业企业和南岗村等进行走访调查,走遍辖区大大小小的区街巷道、村屯摸排公益损害线索,真正做到挨家挨户的拉网式排查,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共发现问题线索近200件,为专项工作最后取得佳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第三检察部分成两组共调查走访幼儿园、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及相关餐饮机构70家,发现1家幼儿园无证经营,4家幼儿园食品过期,1家餐饮机构无资质从事学校配餐,1家中学违规开办超市等问题,完成全部调查取证工作,上报重大问题线索4件。二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健康是最大的民生福利,食品安全始终是本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尤其是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本院对校园周边小餐桌、小超市、小餐饮店和校园食堂等餐饮场所实行无遗漏的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和食品卫生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营造了良好的餐饮环境,让学生吃得放心,让家长安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2019年,在市院专人跟踪指导下,“专项工作”已经初步完成66家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校内食品问题的调查走访,发现了幼儿园食品过期、无证经营等问题线索,现正在进行梳理汇总。食品和环境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2019年,市检察院结合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城”创建活动部署开展了餐厨废弃物整治、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两个专项活动,贡献检察智慧,助力创建活动。除上述专项活动外,本院还开展了河湖污染治理、黑土地保护、打击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等涉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民利方面的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提供丰富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助力依法行政。实践证明,专项活动是打开工作局面、更好保护公益的上佳举措。三是开展财产刑监督工作。1-10月经工作核查判处财产刑的人数总计39人。其中上缴的有9人,总金额为人民币49万元;未上缴的有30人,总金额为人民币243.3万元。按照要求,分类监督、重点监督,确保全面针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的立案活动、执行活动、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及中止、终结财产刑活动是否合法等不同情况,发出监督纠正意见,力争全面拓展监督范围。目前,已对执行环节的违法行为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七、以“四个最严”专项工作为支撑点,做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我院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提高工作水平。今年我院针对佳木斯市传染病医院中层干部、科室主要负责人销售假药一案中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具有较高医疗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医疗机构增强医生法制观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呼吁相关部门将进口药纳入医保范畴,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我院持续深挖案件线索,以调查摸排自行发现为主其它方式为辅,建立多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全方位延伸工作触角,拓展案源。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院内刑事检察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制度。设立“12309”公益保护热线,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火车站南站房广场、知青广场开展公益诉讼法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进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加强工作交流,便利群众参与。克服不利因素,扬长避短,发挥城区人员聚集、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有利面,从医疗、教育、食品等行业入手挖掘案源,确保案件数量规模不因“区小”而小。
八、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立足点,提高检察干警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把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做到站位高、效果实、参与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措施上下狠功,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一)学习教育工作。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院党组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全覆盖,所有干警均制定个人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自学,按照计划10月31日前均要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的通读。一是做好规划。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按照制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日均学习不少于两个小时,为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党组决定将集中学习扩大至全院,每名干警就学习体会、经验、成果进行研讨分享。二是丰富学习方式。抓好自学,采用微信推送每日以碎片化时间开展“党史今日”活动,组织全员干警积极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要求干警12月末达到3500分。
(二)调查研究工作。一是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调研。七名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分管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调查研究方向及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党组成员结合确定的调研课题,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到基层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就办,逐项列入整改台账。
(三)检视问题工作。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六对照”、“五查找”检视问题75条,33条已完成。领导班子完成走流程7次,深入调研10次,完成调研报告7个。10月21日,召开了调查研究交流会,7位党组成员结合调研成果检视问题。党组成员结合“五整治”、专项整治、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走流程”及调查研究等方面,认真查找检视问题,在整治整改问题清单中查找班子及成员问题共89条,其中立行立改21条,班子成员49条,立行立改10条。
(四)整改落实工作。走流程过程中,梳理问题5项,其中立行立改4项。检视问题75条,33条已完成。整治整改问题清单班子成员共89条,立行立改21条,班子成员共49条,立行立改10条。班子调研成果转化任务清单7条,立行立改2条。针对检视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10月24日召开了检视问题会议,在党组集中研讨后,党组成员对班子问题认领落实,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当下能改的问题立行立改,解决不了的列出时间表持续推进,切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有效衔接起来,保障整改落实到位、推进到位。尤其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及时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待律师阅卷方面及时导出到保密硬盘中,节约了律师阅卷的大量时间。
(五)主要亮点工作。一是聚焦群众需求。组织开展系列公益活动,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检视问题,我院全体班子成员在怡安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与两位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询问情况、打开心结,告诉他们要掌握、遵守法纪,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树立生活的信心,真正回归社会。同时,部分社区党员老干部咨询法律问题时,也与班子成员们探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来,自上而下的变化,老党员声声称赞“主题教育活动真务实”。同时,全体党员干警、社区领导在社区内开展了火热的志愿者活动——铲除“城市的膏药”,热情感染了群众,不少群众自发加入清除小广告的队伍。二是落实边学边改。10月17日,我院开展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党课教育,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高文阁主讲。党课重申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讲授,明确党员干部最重要的品质是忠诚、干净、担当,强调要践行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10月24日,检察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主题党课。结合区委领导读书班、院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的学习体会及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感悟,围绕“初心、使命”内涵、新时代检察人应该如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展开讲授,号召全体干警要始终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思想,为人民服务,践行执法为民。并指出,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检察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践行执法为民,以检察人员的具体行动,做好“四大检察”,肩负起执法为民的责任。这些活动提高了干警思想境界。院党组要求纪检部门定期、定时检查学习成果,尤其在大会学习、支部学习活动中,严格进行参加人数和学习纪律的检查,定期检查干警学习笔记,保证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不忘检察初心,才能执法为民;牢记担当使命,才能砥砺前行。我院将紧紧围绕省、市院检察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院以及区委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齐心协力,为圆满完成省、市院工作目标做出不懈努力,为建设“平安前进”提供强力支撑,为营造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深入点,积极参与我区综合治理工作
扫黑除恶斗争是刑事检察工作的最基本职责的任务所在。我院第一检察部与政治部一起牵头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第一检察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涉及检察工作的35项重点内容,22项背景资料清单,以及中央第14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整理装订我院迎接督导材料50余册,经市院2次督导检查,均取得了满意的反馈。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检察长带领扫黑办干警先后4次到区辖区火车站、客运站、西林公园等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制作条幅20余条,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展板3张,同时参加区新闻发布会1次。
(二)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业务知识。结合省院下发的应知应会汇编,召开多次学习培训会议,由党组成员孙宏国同志作为出题人组织了五次实战练习考试。
(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整章建制。与同级公安机关制定了《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召开公检法案件联系会议,并在扫黑办公室设立案件进度推进图版,及时更新案件办理情况,并定期向区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扫黑办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向上级报送办案经验,第一检察部主任洪爱善同志撰写的《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获刑》被市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送。
(四)依法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案件。今年我区办理了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此案卷宗达100余册,查清的被害人达到58人,被害人遍布在全国17个省市,工作量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检察长作为第一办案人,带领扫黑办案组全体同志连续加班二个月,在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也仍然没有懈怠,在侦查机关提出30余项补充侦查内容的同时进行跟进,对取证方向以及合理性全面把握,引导侦查机关,起到了主导作用。补充侦查阶段,我院办案组持续加班加点,多次组织参加研判会,对案件定性、罪责以及犯罪数额进行分析研判,仅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于2019年6月10日,将施一敏、吴熹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7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起诉到区法院,7月2日7时至7月3日1时50分公开审理此案,历经20个小时庭审活动,于8月3日公开宣判,该犯罪集团成员均被定罪,首要分子施一敏和吴熹鹏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最高刑为三年八个月,最低型为判处十一个月的刑期,判决后除了二个首要分子上诉外,其他人均表示不上诉。全省首例无接触型软暴力“套路贷”案件,从抓捕到审判,经过10个月时间,以检察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办案团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经历,在此案件发挥了主导侦查,“捕诉一体”优势,坚持精细等方面,压实责任,攻坚克难,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了实质性战果。
四、以“合理配置人员结构”为基础点,提高刑事检察人员素能
我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0名,2019年6月之前,第一检察部有员额检察官3名,其中包括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助理2名。2019年6月之后,我院办理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为了强化办案力度,进一步推进刑检队伍专业化和人才团队建设,将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书记员分配到第一检察部4名,并安排2名全日制法律本科检察官助理;现已通过员额检察官考试,增加2名员额检察官,2019年新考入的四名全日制法律专业公务员两名被安排到第一检察部任书记员。我院通过各种途径保障人员合理、适度流动,检力资源配置效能不断优化,现我院第一检察部共有5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聘任制书记员。第一检察部充分挖掘干警潜能,发挥每个干警的特长,做到优化互补、优化组合,现分两个办案组,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简办、重案精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将办案工作做精细,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
五、以“诉前程序案件办理”作为发力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9年,我院第三检察部共受理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全部为诉前程序案件,包括食品安全类47件,生态环境保护类1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2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份。除10月发出的2份检察建议外,其它41份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全部采纳,进行了纠错整改和书面回复。目前,尚无起诉行政机关至法院的案件。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工作实际,把诉前程序案件办理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主阵地和重头戏。紧紧依托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院主要领导积极与区人大请示沟通,亲自组织起草《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的意见》并提请前进区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意见》对诉前程序案件办理及被监督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保障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落靠。该做法被《检察日报》省院《龙剑网》省、市院《工作简报》刊发。
六、以“三个专项工作”作为落脚点,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市院党组的工作部署,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一要做到高度重视三个专项及重点工作;二要清醒认识三个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问题研究,提高工作质效,以专项和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四要进一步强化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增强其他部门联动的责任意识。
为了将“三个专项”实现区域全覆盖,一是开展大走访、大调查。调查走访是摸清底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基本路径。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本院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餐饮机构、医疗机构、物业企业和南岗村等进行走访调查,走遍辖区大大小小的区街巷道、村屯摸排公益损害线索,真正做到挨家挨户的拉网式排查,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无死角,共发现问题线索近200件,为专项工作最后取得佳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第三检察部分成两组共调查走访幼儿园、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及相关餐饮机构70家,发现1家幼儿园无证经营,4家幼儿园食品过期,1家餐饮机构无资质从事学校配餐,1家中学违规开办超市等问题,完成全部调查取证工作,上报重大问题线索4件。二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健康是最大的民生福利,食品安全始终是本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尤其是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本院对校园周边小餐桌、小超市、小餐饮店和校园食堂等餐饮场所实行无遗漏的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和食品卫生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营造了良好的餐饮环境,让学生吃得放心,让家长安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2019年,在市院专人跟踪指导下,“专项工作”已经初步完成66家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校内食品问题的调查走访,发现了幼儿园食品过期、无证经营等问题线索,现正在进行梳理汇总。食品和环境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2019年,市检察院结合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城”创建活动部署开展了餐厨废弃物整治、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两个专项活动,贡献检察智慧,助力创建活动。除上述专项活动外,本院还开展了河湖污染治理、黑土地保护、打击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等涉及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民利方面的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提供丰富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助力依法行政。实践证明,专项活动是打开工作局面、更好保护公益的上佳举措。三是开展财产刑监督工作。1-10月经工作核查判处财产刑的人数总计39人。其中上缴的有9人,总金额为人民币49万元;未上缴的有30人,总金额为人民币243.3万元。按照要求,分类监督、重点监督,确保全面针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的立案活动、执行活动、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及中止、终结财产刑活动是否合法等不同情况,发出监督纠正意见,力争全面拓展监督范围。目前,已对执行环节的违法行为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七、以“四个最严”专项工作为支撑点,做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我院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提高工作水平。今年我院针对佳木斯市传染病医院中层干部、科室主要负责人销售假药一案中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具有较高医疗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医疗机构增强医生法制观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呼吁相关部门将进口药纳入医保范畴,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我院持续深挖案件线索,以调查摸排自行发现为主其它方式为辅,建立多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全方位延伸工作触角,拓展案源。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院内刑事检察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制度。设立“12309”公益保护热线,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火车站南站房广场、知青广场开展公益诉讼法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进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加强工作交流,便利群众参与。克服不利因素,扬长避短,发挥城区人员聚集、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有利面,从医疗、教育、食品等行业入手挖掘案源,确保案件数量规模不因“区小”而小。
八、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立足点,提高检察干警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把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做到站位高、效果实、参与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措施上下狠功,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一)学习教育工作。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院党组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全覆盖,所有干警均制定个人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自学,按照计划10月31日前均要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的通读。一是做好规划。制定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按照制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日均学习不少于两个小时,为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党组决定将集中学习扩大至全院,每名干警就学习体会、经验、成果进行研讨分享。二是丰富学习方式。抓好自学,采用微信推送每日以碎片化时间开展“党史今日”活动,组织全员干警积极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要求干警12月末达到3500分。
(二)调查研究工作。一是紧扣检察工作实际开展调研。七名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分管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调查研究方向及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党组成员结合确定的调研课题,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到基层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就办,逐项列入整改台账。
(三)检视问题工作。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六对照”、“五查找”检视问题75条,33条已完成。领导班子完成走流程7次,深入调研10次,完成调研报告7个。10月21日,召开了调查研究交流会,7位党组成员结合调研成果检视问题。党组成员结合“五整治”、专项整治、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走流程”及调查研究等方面,认真查找检视问题,在整治整改问题清单中查找班子及成员问题共89条,其中立行立改21条,班子成员49条,立行立改10条。
(四)整改落实工作。走流程过程中,梳理问题5项,其中立行立改4项。检视问题75条,33条已完成。整治整改问题清单班子成员共89条,立行立改21条,班子成员共49条,立行立改10条。班子调研成果转化任务清单7条,立行立改2条。针对检视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10月24日召开了检视问题会议,在党组集中研讨后,党组成员对班子问题认领落实,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当下能改的问题立行立改,解决不了的列出时间表持续推进,切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有效衔接起来,保障整改落实到位、推进到位。尤其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及时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待律师阅卷方面及时导出到保密硬盘中,节约了律师阅卷的大量时间。
(五)主要亮点工作。一是聚焦群众需求。组织开展系列公益活动,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检视问题,我院全体班子成员在怡安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与两位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询问情况、打开心结,告诉他们要掌握、遵守法纪,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树立生活的信心,真正回归社会。同时,部分社区党员老干部咨询法律问题时,也与班子成员们探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来,自上而下的变化,老党员声声称赞“主题教育活动真务实”。同时,全体党员干警、社区领导在社区内开展了火热的志愿者活动——铲除“城市的膏药”,热情感染了群众,不少群众自发加入清除小广告的队伍。二是落实边学边改。10月17日,我院开展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党课教育,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高文阁主讲。党课重申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讲授,明确党员干部最重要的品质是忠诚、干净、担当,强调要践行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10月24日,检察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了一堂主题党课。结合区委领导读书班、院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的学习体会及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感悟,围绕“初心、使命”内涵、新时代检察人应该如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展开讲授,号召全体干警要始终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思想,为人民服务,践行执法为民。并指出,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检察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践行执法为民,以检察人员的具体行动,做好“四大检察”,肩负起执法为民的责任。这些活动提高了干警思想境界。院党组要求纪检部门定期、定时检查学习成果,尤其在大会学习、支部学习活动中,严格进行参加人数和学习纪律的检查,定期检查干警学习笔记,保证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新任务要求我们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不忘检察初心,才能执法为民;牢记担当使命,才能砥砺前行。我院将紧紧围绕省、市院检察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院以及区委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齐心协力,为圆满完成省、市院工作目标做出不懈努力,为建设“平安前进”提供强力支撑,为营造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