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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7-12-20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周绍忠

编辑:梁超

录入:梁超

审核:周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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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上级院及区委中心工作,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创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关注民生主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检竹”志愿服务队被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省优秀志愿服务队”,被佳木斯市文明办授予“爱心驿站”称号,3个科室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25人次被省、市院记功、嘉奖。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1、服务大局保稳定,护航党的十九大。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保驾护航的责任担当,成立维稳工作组,签订责任状,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每天早晚延长工作一小时,及时与上级院和区政府、信访部门沟通,建立互通信息联络方式,全方位、无遗漏筛查,通过设立稳控三道岗,化解2起进京信访案件,全力维护了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
  2、反腐败力度不减,站好最后一班岗。顺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自侦工作本着“早抓、抓早、抓有成效”的办案思路,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减。全年立案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4人(要案2人),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开通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利用邮政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预防宣传,实现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3、法律监督多元化,打造平安和谐前进。全年批准逮捕71件84人,不批准逮捕16件20人,批捕率80.77%,不批捕率19.23%,捕后轻缓刑率34.5%;提起公诉139件189人,不起诉2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3人,上报市院1件5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羁押必要审查案件8件,针对刑事诉讼程序违法发出纠正建议书7份。侦查监督科在行政执法机关走访时发现案件线索3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针对客运枢纽等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件,已收到整改回复;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发出纠正违法3件,有力地规范了案件质量。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以提高政治素质为目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规范行为举止。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思想融入;通过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检竹”志愿服务队开展的“端午粽香飘前进”慰问残疾儿童、帮扶社区矫正困难家庭青少年、走进学校讲法制课、赠书活动,身体力行实践;通过“党员固定活动日”, 党史党章知识竞赛、“喜迎十九大、争做合格党员”诗歌比赛,获奖干警的感受;通过“百部联百村”、“五走进”,到南岗村精准扶贫,解决取暖问题;通过检察长进社区听民意,服务基层群众;通过检察官参观一大会址,重温入党誓词的心灵震撼等多项活动的全方位全覆盖,树立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提高学习能力为核心,促进干警素质更新。为帮助干警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率先创建在线教育培训系统,整合设立“检察文化”、“时事新闻”、“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讲堂”、“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十九大精神”等专栏。开拓了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的思路,对干警学习习惯的养成起到良好作用,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经过努力,有1名干警通过2017年司法考试,检察干警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方向,确保严格规范管理。把“互联网+检察工作”理念与“智慧检务”应用,实现与公安机关专网互联互通、跨界融合检务、警务的工作。运用“电子卷宗”模式,“共享”查阅功能;向公众和律师推广“案件信息公开网”使用,明确解答的主体,确保指导到位,全面提高了社会服务水平,取得了信息流转、资源共享、案件处置效率提升等“多赢”成效。在区人大代表视察案件管理工作时,受到了肯定。
  (三)全面规范检察管理,改革创新保障
  1、稳步改革,员额检察官到岗履职,接受监督。一年来,检察改革各项任务顺利推进,1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到岗,各项检察监督工作稳步进行。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除检察长外的14名检察官进行了供职发言,接受了委员们针对检察业务提出的问题,并面对宪法宣誓,更加牢固树立了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履行检察职责的神圣使命感和责任感。
  2、以审判为中心,公检联合观摩评析,促进规范。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高公诉案件质量。从制度上保障规范,明确互评机制,会签了《关于开展庭审联合观摩评析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夯实基础,邀请侦查人员观摩庭审过程,提升证据意识,减少“先天不足”;从庭审前下足功夫,提升指控效果;从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出发,创新工作方式,制定书面征询辩护意见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型诉辩关系。
  3、着眼当前,解决干警后顾之忧,服务保障。院党组一直坚持把惠及民生民利的事放在心中、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中,让眼前的事一目了然,让应做的事立竿见影。针对干警反映的团购房遗留的地下车位质量及安全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选派副检察长带队,主动帮助协调沟通开发商、建筑商、港湾物业等相关部门,用四个月时间,耗资73.55万元,全部彻底解决。实实在在地践行“两学一做”,做为民排忧解难的好榜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法律监督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执法理念与改革发展的不适应、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高层次法律人才欠缺、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018年,面临监察体制改革与检察改革并行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立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己任,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为前进区的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改革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检察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优化检察权配置,深化内设机构整合和扁平化管理,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积极推进“平安前进”建设,主动加强司法协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
  (二)关注民生民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度出发,开展公益诉讼;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注重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继续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提高办案质量和庭审效果;关注民众诉求和意愿,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做好控申举报大厅的窗口作用,让百姓好进门、能说理、办成事,切实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定干警理想信念。以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检察人才队伍为导向,以促进干警自觉提升素质能力为核心,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学习力。发挥优秀干警和业务骨干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年轻干警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态势,促进干警不断成长进步。针对改革后的主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确保每名干警都能熟练适应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求。
  (四)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案件公开网发布信息,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完善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制约机制,构建内部与外部、横向与纵向、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体系,形成法律监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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