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回头看”,公益诉讼筑牢生态屏障
时间:2022-08-29
来源: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滕妃
录入:付家鑫
审核:运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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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治理成效,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规范,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运雅娟带队对去年办理的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回头看”活动。
2021年12月,前进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孙某、王某二人因滥伐、盗伐林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但相关行政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干警勘查时被破坏林木仍处于未修复状态,致使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经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前进区检察院依法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造林工作,收缴代履行修复费用并及时回复检察建议。
2021年12月,前进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孙某、王某二人因滥伐、盗伐林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但相关行政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干警勘查时被破坏林木仍处于未修复状态,致使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经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前进区检察院依法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造林工作,收缴代履行修复费用并及时回复检察建议。
运雅娟一行来到案件现场,踏查补植复绿情况。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徐晓宇详细查看树苗栽植种类、规格数量、树苗存活、生长状态等情况,经查栽植树木共400余棵,补植树木成活率较高,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前进区检察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时,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依法督促案件当事人按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最大限度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