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禁烟大使”,打赢校园无烟战
时间:2020-08-05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梁超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规范烟草市场经营及监管行为,营造校园及周边的无烟环境,近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前进区的十八所中、小学校周边的近70家卷烟零售点进行了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针对五方面监督重点逐家、逐项进行筛查,重点检查有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警示标识及摆放、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是否过期、是否在禁止范围内从事卷烟零售、是否向未成年人、学生售卖卷烟等问题。
调查中发现,前进区中、小学校周边存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警示标识或标识破损、字迹不清、遮挡等违法行为的卷烟零售点共15家,存在距离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设置卷烟零售点4家。此外,市第十一中学及市第六小学周边烟酒经营场所较多又靠近住宅区,超市多为小型食杂店,警示标识遮挡、损坏情况尤为严重,商户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活动中,检察人员向向卷烟零售从业人员讲解了烟草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宣传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提醒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依法设置警示标识,按规定进行经营管理。
为确保监督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前夕,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仔细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门许可证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规划》中关于未成人保护的相关条款,对相关规定进行归纳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中小学校位置、数量及周边环境状况,组成两个调查小组划分工作区域分别开展工作,提高线索摸排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装备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作用,检察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对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拍照取证,利用测距仪严格界定50米 的“分界线”,确保精准监督,规范执法。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进行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问题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