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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江看水停止一小步,河湖保护进步一大步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8-11

来源: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滕妃

录入:付家鑫

审核:运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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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近日,受台风影响,松花江段水位持续上涨,防汛形势严峻,在前进区检察院干警巡查中发现,存在部分群众近距离触碰观江围栏、踩踏护堤甬道现象,不仅对居民自身生命财产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对松花江段水环境保护设施造成破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及维护自身安全意识。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9日下午,前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知青广场举办“公益诉讼守护水畅河清,筑牢生态法治屏障”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案例小故事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细致介绍河湖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群众线索举报渠道等,积极为人民群众营造“沉浸式”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来源渠道。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人次。
   
   此外,检察干警化身防汛卫士,实地查看松花江段河道环境及救生设备使用情况,向附近群众普及应急自救小知识,劝导关注水位变化的居民止步远离江边危险地段,为守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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