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0-08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博
编辑:付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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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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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2024年第三季度,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20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件,第三检察部填报3件,第四检察部填报2件,政治部填报2件,办公室填报3件;填报类别涉及司法办案18件、工程建设2件。
以上重大事项情况,前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答复,并如实记录报告,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三个规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实记录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刚性,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