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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培训第三期:凝聚司法共识,共享“知识盛宴”

时间:2024-09-24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闫佳楠

编辑:付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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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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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见实见效,9月6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同堂培训第三期,邀请公检法司律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如何办理阻权监督案件》,就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

会议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工作交流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以及典型案例,会议过程中,律师代表也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和律师执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交流,公检法司律各单位也在现场进行分析和答复,并就各项便益律师行权制度的具体措施进行说明。

会议指出,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律师不仅仅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市场主体,更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我们司法机关要努力为律师依法服务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司法环境,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律师代表提出,司法机关与律师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共同的法律守卫者,各司法机关最大程度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尊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地位,在司法程序不断优化的过程中,律师维权的前景会越来越好。

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开展同堂培训、检律协作等工作,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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