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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4-02

来源: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博

编辑:付家鑫

录入:付家鑫

审核:李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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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2024年第一季度,共记录报告29件,其中填报事项涉及司法活动24件、干部选拔任用1件、项目安排1件、工程建设3件;按照与填报人的关系进行分类,依次为:熟人2件、同学5件、其他关系人22件。

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强化追责问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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