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四步走”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时间:2023-09-21  来源: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伟彬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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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漠河市人民检察按照上级院检务督察工作部署,把学习贯彻“三个规定”作为抓好从严管党治检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四步走”工作方法,推动“三个规定”报告质效不断提升,1-8月,“三个规定”报告数量同比增长35%。

 

深化教育引导

提高"三个规定"报告认识

  定期对全院“三个规定”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组织对黑龙江省检察院制发的《龙检督察开讲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手册进行深入学习,增强干警对“三个规定”具体规定内容了解掌握。

 

扩大宣传影响

提升"三个规定"报告氛围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龙剑网等新媒体平台和办公楼内彩屏,开设“三个规定”落实专栏,为贯彻“三个规定”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上级制发的系统内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事例为镜鉴,督促干警深切汲取反面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

 

严格制度落实

严肃"三个规定"制度执行

  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按要求填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检务督察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定期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严防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强化监督问责

深化"三个规定"报告效果

  强化监督问责,深化“三个规定”报告效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排查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出共性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等方式,细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8月报告事项中,班子成员报告数量比例占全院报告总数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