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暨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时间:2024-06-28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作者:孔 添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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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纪念章颁发暨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党旗引领铭初心   薪火相传共奋进

 

  

  光荣在党五十载,使命在肩薪火传。“七一”前夕,6月26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党旗引领铭初心 薪火相传共奋进”主题活动,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组织新一批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活动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拉开帷幕。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委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勇代表省检察院党组,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

  老党员代表手捧鲜花激动地说:“作为一名有着50年党龄的老党员,这枚纪念章是荣耀、是激励,更是鞭策,我会终身秉持党性,一朝入党、一生为党。”

老党员为新一批预备党员佩戴党徽

 

  “作为一名新党员,我们一定会践行入党誓言,不忘从检初心,踏实工作,奋发有为。”在老党员将党的徽章佩戴在预备党员代表胸前时,他们坚毅地说道。

  面向党旗、齐声宣誓,铿锵有力、明示初心。在鲜红的党旗下,他们心中有信仰、前行有方向、脚下有力量!

  “各位老党员是全省检察队伍的宝贵财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为检察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老党员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全省检察事业,让革命薪火相传、血脉永存。”在活动结束时,孙勇向全体党员发出号召,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为契机,以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为榜样,筑牢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在持续奋斗中努力书写检察人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的崭新篇章。

  活动尾声,老党员和青年党员们用一首气势恢宏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献上最美的赞歌!